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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描述:
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
[性狀]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為白色或類白色片。 [藥理作用]特比萘芬是一種具有廣譜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類藥物。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能選擇性抵制真菌角鯊烯環(huán)氧 ,使真菌細胞膜的形成過程中角鯊烯環(huán)氧化反應受阻,從而達到殺滅或抵制真菌的作用。 [吸收、分布、消除]據文獻報道單次口服特比萘芬250mg,用藥后2小時內,血漿濃度峰值達0.97μg/ml。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的吸收半衰期為0.8小時,分布半衰期為4.6小時,其生物利用度略受進食影響,但不必作劑量調整。藥物與血漿蛋白的結合率為99%,并能迅速經真皮層彌散并集中在親脂的皮膚中可達相當高的濃度。在治療的最初幾周,特比萘芬即可進入甲板中。本品生物轉化后的代謝物無抗真菌活性,它們主要從尿中排出。其消除半衰期為17小時,在體內無蓄積作用。其穩(wěn)態(tài)血藥濃度不受年齡影響。 但肝、腎功能不全者的特比萘芬清除率可能降低,從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。 [適應癥]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適用于 1.由毛癬菌(紅色毛癬菌、須癬毛鮮菌、疣狀毛癬菌、斷發(fā)癬菌和紫色毛癬菌等),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、頭發(fā)和甲的感染。 2.各種癬病(體癬、股癬、手足癬和頭癬等)以及由念珠菌(白色念珠菌等)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。 3.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癬(甲真菌感染)。 [用法與用量]口服,成人每次0.25g,每日一次,療程如下: 皮膚感染的療程:手足癬[指(趾)間型和跖型]:2~6周;體癬、股癬:2~4周;皮膚念珠菌病:2~4周。在真菌學治愈后幾周,才可見到皮膚外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癥狀消失。 頭發(fā)和頭皮感染療程:頭癬:4周,頭癬多數發(fā)生于兒童: 甲癬,絕大多數患者療程為6周~3個月,其中年青患者因甲生長正常而能縮短療程,故除拇指(趾)甲外,小于3個月的治療可能已足夠。在其它病例中,療程通常只需3個月。某些患者,特別是那些大拇指(趾)甲感染的患者,可能需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。在第一周治療中見到的甲生長緩慢的患者,其療程可能需超過3個月。在真菌學治愈和停止后幾個月,可看到病表繼續(xù)好轉直至甲板外觀完全正常,這是因為健康的甲組織生長需要時間。 [不良反應]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耐受性好,副作用輕至中度,且常為一過性。最常見的有胃腸道癥狀(脹滿感、食欲不振、惡心、輕度腹痛及腹瀉)或輕型的皮膚反應(皮疹、蕁麻疹等)。個別嚴重的皮膚反應病例(如stevens-Johnson綜合征、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)曾見報道,若發(fā)生進行性皮疹,則應停藥。罕見味覺改變,包括味覺缺失,后者于停藥后幾周內可恢復。極個別病例發(fā)生肝膽功能不全,究竟是否由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引起的尚未肯定,不過若發(fā)生上述情況,則應停用本品。曾報道,極個別患者發(fā)生中性白細胞減少。 [禁忌癥]對鹽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過敏者禁用。 [注意事項]1、肝或腎功能不全(肌肝清除率<ml/分、或血清肌酐>300ml/升=者,劑量應減少50%。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應置于兒童觸不到的地方。 2、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,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對肥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。由于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用于孕婦的經驗極有限,因此,除非可能的益處超過任何可能的危險,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。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,故接愛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。 3、相互作用研究證明,特比萘芬?guī)缀醪挥绊懡浻杉毎豍450酶系代謝的藥物(如環(huán)孢菌素、K860或口服避孕藥)的清除。然而,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婦女應慎用本品,因為極少數人可能月經失調,肝藥酶抑制藥(如西米替丁等)則可抑制其清除。故如果需要合用這些藥物,則需將本品的劑量作適當調整。 4、口服鹽酸特比萘芬片(丁克)對花斑癬無效。 [規(guī)格]0.125g。 [包裝]鋁塑包裝。 [貯藏]遮光,密閉保存。 [有效期]暫定二年。 [批準文號] [生產單位]齊魯制藥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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