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
【成份】琥珀酸舒馬普坦。
【適應癥】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用于成人有先兆或無先兆偏頭痛的急性發(fā)作。
【用法和用量】單次口服的推薦劑量為50mg(2片),用水送服,若服用1次后無效,不必再加服。如果在首次服藥后有效,但癥狀仍持續(xù)發(fā)作者可于2小時后再加服1次。若服用后癥狀消失,但之后又復發(fā)者,應待前次給藥24小時后方可再次用藥。單次口服的最大推薦劑量為100mg(4片)。24小時內的總劑量不得超過200mg(8片)。
【不良反應】1.對照性臨床研究中心發(fā)生率達2%以上的不良反應有:(1)非典型感覺:感覺異常(各種類型);發(fā)熱或發(fā)冷(2)疼痛和壓迫感(3)神經系統(tǒng):眩暈(4)其它:倦怠、疲勞。其它發(fā)生率超過1%或者至少與安慰劑發(fā)生率相當的不良反應包括惡心和/或嘔吐偏頭痛,頭痛,唾液分泌減少,頭昏,嗜睡。舒馬普坦片耐受性通常比較低,在各種劑量下,絕大多數不良反應均較輕微而持續(xù)時間短,不至于造成長時間的影響。
【注意事項】1.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不得用于存在缺血性心臟病、缺血性腦血管病和缺血性外周血管病等疾病病史、癥狀和體征的患者。另外,其它癥狀明顯的心血管疾病亦不應接受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治療。2.正在使用或兩周內使用過單胺氧化酶的患者禁用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。3.舒馬普坦不得用于偏癱所致偏頭痛和椎基底動脈病變所致的頭痛。4.24小時內用過任何麥角胺類藥物或包含麥角胺類的藥物(如雙氫麥角胺或二氫麥角胺新堿)的患者禁用舒馬普坦。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亦不得與其它5-HT激動劑并用。5.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禁用于嚴重肝功能損害的患者。6.對舒馬普坦過敏者禁用。7.禁用于未經控制的高血壓患者。
【藥物相互作用】 不可與含麥角胺制劑合用,以防產生血管痙攣反應。用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間隔6小時才能服用含麥角廠制劑,而使含麥角胺制劑后要間隔24小時才可使用丹同靜(琥珀酸舒馬普坦片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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